2021年重慶市內戶口遷移需要什么手續(xù)?
(一)戶口從本市其他區(qū)縣遷入的,經(jīng)擬入戶所在地派出所審查符合遷移條件的直接實行網(wǎng)上遷移,不需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。
(二)戶口從重慶市外遷入的,憑原遷出地公安機關簽發(fā)的《遷移證》、本人《居民戶口薄》和《居民身份證》到戶籍所在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入。
辦理條件
1、人才引進(重慶大中專學生、重慶市應屆畢業(yè)生等)。
2、直系親屬投靠(子女投靠父母、老年人投靠子女、結婚戶口投靠等)。
重慶大學城的戶口遷入怎樣辦理手續(xù)?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》規(guī)定: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(qū),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,領取遷移證件,注銷戶口。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,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,學校的錄取證明,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,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(xù)。公民遷往邊防地區(qū),必須經(jīng)過常住地縣、市、市轄區(qū)公安機關批準。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,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,城市在三日以內,農村在十日以內,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,繳銷遷移證件。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,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:1.復員、轉業(yè)和退伍的軍人,憑縣、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(fā)給的證件2.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,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3.被人民***、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,憑釋放機關發(fā)給的證件。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、離婚、收養(yǎng)、認領、分戶、并戶、失蹤、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,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。
一、受理范圍:凡購買房屋開發(fā)商出售的成套商品房(含二手成套商品房、按揭商品房)和房管部門出售的產(chǎn)權房屋,取得產(chǎn)權證并實際居住的購房者本人、配偶、未成年子女(含19歲以下在校生)、一起生活的父母,可申請入戶,但須同時具備購房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、人均建筑面積30平方米以上、有穩(wěn)定職業(yè)或生活來源的條件(2003年8月6日前購房的不受居住面積和文化程度的限制)。 主城區(qū)內因購房申請入戶的不受穩(wěn)定職業(yè)或生活來源以及學歷、面積的限制。
二、辦理程序、時限及手續(xù):
(一)、區(qū)內遷移的,居民持相關手續(xù)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,手續(xù)齊全當場辦結,具體手續(xù)如下:
1、申請人及隨遷家屬《戶口簿》及《居民身份證》原件及復印件;
2、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(《房屋所有權證》或《購房合同》、《按揭抵押合同》、繳房款***、開發(fā)商證明);
3、親屬關系證明(如結婚證等)。
(二)、主城他區(qū)(江北區(qū)、沙坪壩區(qū)、南岸區(qū)、九龍坡區(qū)、大渡口區(qū)、北碚區(qū)、渝北區(qū)、巴南區(qū)、高新區(qū)、北部新區(qū))城鎮(zhèn)遷入的,應先到遷入地派出所出具《同意入戶證明》,再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,開具《戶口遷移證》,之后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,手續(xù)齊全的當場辦結,所需證明材料如下:
1、申請人及隨遷家屬《戶口遷移證》;
2、《居民***》原件及復印件;
3、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(《房屋所有權證》或《購房合同》、《按揭抵押合同》、繳房款***、開發(fā)商證明);